区快洞察消息,据《南华早报》报道,中国香港拟议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或于年内提交香港立法会。此前香港特区政府发布「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相关建议咨询流程已在 1 月底结束,预计这项建议将会变成法案,并在今年晚些时候提交香港立法会。该文件还包括一项提议,扩大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从事政治活动人物的尽职调查,包括将来自中国大陆的官员纳入范围。
区快洞察此前报道,2020 年 11 月,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咨询文件,就修订香港法例第 615 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规定任何人士如有意在香港从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受规管业务,须向证监会申请牌照,并符合适当人选准则。建议指出,任何人士无牌从事受规管的虚拟资产活动,即属刑事罪行,定罪可被监禁 7 年和罚款 5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