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出台新冠病毒危重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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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2-14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头条微商机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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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据新华社,经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普惠健康保项目组共同研究决定,向2023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人赠送新冠病毒保障责任,赠送对象为2023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被保险人,新冠病毒赠险的保障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保人无需再额外支付保费或提供参保手续材料。根据保障方案,在保障期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二级(含)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法定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确诊为新冠病毒传染病重型或危重型的,保险人一次性给付保险金2万元,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确诊标准将依据国家卫健委指南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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