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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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9-0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头条微商机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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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南航发布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9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将调整中国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具体内容为: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10元。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30元/人,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50元/人。实际收取金额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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